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中国质协各分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国工业企业中长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质量协会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标杆活动,并负责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全国性质量标杆典型。2012年的活动主题是“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
全国质协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质量标杆”活动作为推进先进质量方法普及应用活动的重要抓手;要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发挥组织和技术优势,为“质量标杆”的遴选、推荐和经验提炼提供专业支持;要利用质协各项推进活动,做好“质量标杆”的交流学习、宣传推广活动,为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出新的贡献。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落实。
各地方、行业质协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有关情况,请按《通知》中要求,及时与我会联系,并在今年十一月底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给我会。
联系人:郎菲 赵建坤
电 话:010-66088980
传 真:010-66080288
E-mail: zljsj@caq.org.cn
文件/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