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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4-15     来源:中国电子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2013年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推动出台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三型”小微企业;认定第三批100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500家以上担保(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完成50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000名领军人才培训,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专家库,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超过2000家境内外企业提供展示交流服务;建设企业负担情况网上直报系统,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推动国发14号文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措施实施。二是推动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三型”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改善融资服务。继续深化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战略合作,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其为小微企业提供贷前、贷后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定位。继续开展融资培训咨询活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其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收费。推进担保机构的整合重组,重点扶持业务突出担保机构做强做大。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模式。五是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实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开展清理整顿。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地方改进减负工作,完善省际互查和区域交流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地要依据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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