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IV类标准。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同时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加快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到2017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防止二次污染,摆脱“垃圾围城”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