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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4-1-23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等15个省、直辖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AQ6207-200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的外观及结构、基本功能、电源及充电、显示值稳定性、基本误差、工作时间、响应时间、报警功能、绝缘电阻(常态下)、绝缘介电强度(常态下)、工作低温试验、工作高温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基本功能、报警功能、绝缘介电强度项目。
    另外,鹤壁市辉煌电子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 附件33-1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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