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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诞生用股份支付挂牌费 华夏科创成为首例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仪器信息网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开展挂牌,推荐做市,壮大投资者队伍,加强风控,建设监管体系等多角度对新三板相关业务进行了指引,其中在关于开展挂牌业务的相关要求中,明确提出“创新收费方式,允许主办券商探索股权支付、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建立与挂牌公司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015年7月28日,新三板诞生了首例用股份支付挂牌费用的案例。北京华夏科创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了定向发行情况,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185186万股,募集资金540万元,其中185186股用于以股份支付主办券商中金公司的挂牌财务顾问费,折抵100万元,其余费用由华夏科创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100万股为华夏科创向中金公司的定向发行股份,价格为每股 5.40 元,用以增加做市储备库存股。

[智库点评]我们认为,从挂牌公司角度看,主办券商对该挂牌公司的股权质量有较客观的认知,股权和期权的价值较易被主办券商认可,可成为现金支付模式的有力补充,减轻公司挂牌当年净利润和现金流的压力;从主办券商角度看,通过尽调和推荐挂牌,股权支付和期权支付将主办券商利益与企业远期发展捆绑起来,可强化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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