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以应对目前日益严重的煤电产能过剩局面,以期化解由此带来的能源行业运行风险。
上述文件中化解煤电过剩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控煤电总量规模;有序推进煤电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处理力度。这4项工作试图以长期、中期和短期结合的方式化解过剩。
文件提出要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能源主管部门将针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严控政策,在过剩严重的区域,须取消、缓核、缓建一大批煤电项目,其中,在电力盈余的13省(区)暂缓核准项目,15省(区)须缓建自用项目。
此举相当于是能源主管部门为电力需求增速放缓背景下火电的逆势“大跃进”踩下了急刹车。为此,向燃煤电站提供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各种仪器仪表的企业当心“追尾”,要密切关注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及时调整市场开拓、研发生产等经营策略,控制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