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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发布《质谱仪通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7-7-31     来源:国标委

2017年712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7年第18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中发布了《质谱仪通用规范》(标准号:GB/T 33864-2017)。该国家标准将于201821日开始实施,标准全文将于201789日公开。该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各类质谱仪系列标准制订工作的基础,对质谱仪性能测定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质谱仪通用规范》主要规定了质谱仪标准适用的范围、基本术语和定义、仪器分类和通用要求及规范等内容。

作为通用规范,该标准适用于各类质谱仪,包括单独使用的质谱仪器和联用系统中作为检测器使用的质谱仪器,不适用于检漏仪等专用仪器;质谱仪分类采用按使用场合和按质量分析器两种分类模式(赛默飞公司的orbitrap质谱由于该技术的专利唯一性,并失效期大于5年,不作为独立分类。未来根据该专利情况,在标准更新时再予以考虑)该标准选取了6个质谱仪均需要具有的基础性能参数,包括质量范围、质量准确性、质量稳定性、质量分辨率、检测限、重复性,并作详细规范和说明。

此外,该标准还对质谱仪在不同使用场合下的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

该国家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4/SC6)归口,由上海舜宇恒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质谱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防化研究院、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和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参加。

在我国,质谱仪的应用覆盖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重要领域。该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规范我国质谱仪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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