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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4类环境在线监测设备可享受所得税优惠

发布时间:2017-9-28     来源:分析测试百科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通知,印发《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以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通知自201711日起施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101日起废止,企业在201711日至20179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显示,企业购置4类环境在线监测设备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这4类在线监测设备包含3类废气排放监测设备以及1类废水检测设备,分别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仪、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

据了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显示3类在线监测设备入选,包含1类大气污染源监测设备及2类水质污染监测设备,分别为:在线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日生物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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