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启动。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主办,将在5月至11月进行,面向全国拥有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的单位和团队,分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两类,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比赛。
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军民函〔2018〕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办)、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面向全国拥有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的单位和团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比赛。大赛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两个类别,分项目征集、初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二、时间和地点
大赛于2018年5月至11月举办,初赛安排在北京市进行,半决赛按照不同领域分别安排在江苏省苏州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浙江省嘉兴市开展,决赛安排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参赛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和团队登录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jmjh.miit.gov.cn)了解大赛章程、活动方案及相关申报要求。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录制项目路演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格式采用wmv、avi、mp4或mpeg均可)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项目纸质版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光盘、项目路演视频光盘各2份)进行汇总,于2018年6月30日前统一函送组委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大赛为非密赛事,参赛项目信息、答辩口径及相关材料等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联系方式
张楠楠:010-68767634/18519889283
徐曼倪:010-68767634/18610302626
唐甜甜:010-68767612/13261001856
李 英:010-68196969/13501372720
冯敬选:010-68205698
传 真:010-6837241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018
邮 编:100048
附件:
1.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
2.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申报表
3.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技术信息保密审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防科工局
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委训练管理部
全国工商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二、大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主体创新热情,强化军民融合意识,促进军民协同创新,发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全国工商联、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关科技机构、行业协会(学会)。
(四)组委会
主 任: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长
副主任:
张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徐占斌 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王 力 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
杨 剑 军委训练管理部副部长
黄 荣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陈 飞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委 员:
何 琼 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副司长
黄凤祥 财政部国防司副巡视员
何世新 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张 林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副局长
郭建中 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副局长
谭 林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军民融合工作办公室主任
曹慧泉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工办)主任
李晓宏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 平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院长
王兰义 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何琼副司长兼任主任,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四、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项目征集、初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分别组织比赛。
(一)项目征集(2018年5月至6月)
5月启动参赛项目征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组织参赛项目申报,并负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开展形式审查。
(二)初赛(2018年7月至8月)
初赛不安排项目现场答辩,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选,分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优选晋级项目,按照不超过相应类别申报项目总数40%的比例控制晋级半决赛项目数。同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大赛有关情况。初赛安排在北京市进行。
(三)半决赛(2018年9月至10月)
半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演示,分别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晋级决赛项目,项目数量根据相应类别半决赛入围项目比例确定,总数不超过120个。鼓励各半决赛承办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相应场次半决赛项目情况,有选择性地举办成果展示、交流对接等专题活动。半决赛安排在江苏省苏州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浙江省嘉兴市开展。
(四)决赛(2018年11月)
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展示,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金、银、铜奖项目,数量分别不高于决赛入围项目总数的5%、10%、20%。同期,举办优秀项目展示、成果交流对接、获奖项目颁奖等专题活动。决赛安排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
大赛评审委员会以抽签方式,按不同场次、不同专业领域从大赛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在大赛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组织评审,保证大赛公平、公正。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组织赛前说明会、开展赛前辅导和咨询等方式,帮助参赛单位和团队赛出水平、赛出实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主体
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从事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科研生产活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团队。
1.企事业单位
(1)国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申报项目为产业化类);
(2)国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3)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企事业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
(4)无不良征信记录。
2.创新团队
(1)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团队,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
(二)参赛项目
1.技术创新类
参照《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GJB7688-2012)标准,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4级(含)以上、7级(含)以下,即处于工程化研制开始至工程化研制结束阶段,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或发展规划路径的军民两用技术。
2.产业化类
参照《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GJB7688-2012)标准,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8级(含)以上,即已完成工程化研制,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的军民两用技术。
六、奖励与支持
(一)奖励
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20万元、10万元、5万元,颁发获奖证书;对入围决赛的其他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予以鼓励。
对大赛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二)优秀项目支持
1.供需对接。比赛期间,组织产业、技术、资本需求方和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现场观摩项目展示、答辩,及时与项目单位或团队开展对接;组织优秀项目集中展示交流,开展供需对接等专题活动。
2.政策扶持。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大赛获奖项目,给予优先推荐支持。
3.融资支持。根据获奖项目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4.落地服务。金、银、铜奖项目可优先申请入驻大赛合作举办城市有关产业园区,享受政策扶持和成果孵化服务,加快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宣传推荐。将金、银、铜奖项目,以及入围半决赛的项目汇编成册,向需求方定向推荐,并通过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媒介,进行宣传。
6.个性化服务。针对参赛项目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需求,相关军民融合服务机构及大赛推广转化机构优先提供专业服务。
(原标题:第三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启动 聚焦五大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