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官方微信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务信息  >>  正文

工信部: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商三年销售收入不应低于
2亿元

发布时间:2018-8-6     来源:工信部

工信部近日发布《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的意见通知。这两项规范条件旨在引导环保装备制造行业中污水治理和环境监测仪器高质量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其中环境监测仪器指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生物、环境放射性和环境噪声等领域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所使用的专用仪器。对于产品,规则要求企业应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具备对产品性能、可靠性、适用性等准确检验的能力,具备检验外协加工和采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对于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线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制造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随后于20171024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环保装备提出新要求。从此,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有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方向和具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

两大重点领域规范条件出台,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申请?

《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九大环保装备领域。此前,工信部已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装备这一领域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并先后公布了三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近期发布的《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属于水污染防治装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两大重点发展领域。相信在“污水治理”和“环境监测仪器”领域两大规范条件发布后,也将会有一批企业进入名单之中。

那么到底是怎样的企业才能“入围”呢?以环境监测仪器领域为例,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环境监测仪器,即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生物、环境放射性和环境噪声等领域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所使用的专用仪器。除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备与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环境监测仪器销售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等七大基本要求之外,规范条件还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人员培训、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从一系列要求当中不难看出,企业想要申请资格,需要具有独立研发和创新能力。这一点不光要体现在研发机构和产研合作方面,还要体现在人才队伍、研发投入及专利数量上。从企业规模、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到废弃物处理、资源利用等方面,都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   京ICP备13023518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380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1号楼6层   |   邮编:100037   |   电话:010-68596456 / 68596458
战略合作伙伴、技术支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经网(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