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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
通过

发布时间:2018-9-3     来源:全国人大

8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


新法案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归为强制性标准,国家将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等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支持对土壤环境背景值和环境基准的研究。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据了解,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阻碍。为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法律草案。将草案书面征求了70个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三审之后最终定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同时,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号主席令。此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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