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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资质认定”

发布时间:2019-1-16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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