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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一批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发布时间:2021-7-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3523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0329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分析仪器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等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0 5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付。完成交付后1个月内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合同包2(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7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分析仪器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70,000.00 7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付。完成交付后1个月内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供应商符合本款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供应商符合本款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可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08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3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南村大巷涌路171号

联系方式:020-348359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20-83547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工、黄工、郑工

电  话:020-83547060


附件下载: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一批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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