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YS[GK]2022025
项目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质量法水表串联自动检定装置、综合验光仪检测装置、给排水系统等测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8625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89250元
投标保证金:1178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100705-液体压力计 | 流量计耐压试验装置 | 1(套) | 否 | 无 | 48000 |
1-2 | A02100602-动力测试仪器 | 质量法水表串联自动检定装置 | 1(套) | 否 | 无 | 473250 |
1-3 | A02100605-应变及振动测试仪器 | 便携式微振筒数字密度计 | 1(台) | 否 | 无 | 68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597000元
投标保证金:319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2100302-光学计量仪器 | 综合验光仪检测装置 | 1(套) | 否 | 无 | 550000 |
2-2 | A02100311-眼镜 | 非接触式眼压计检定装置 | 1(套) | 否 | 无 | 300000 |
2-3 | A02100504-测力仪器 | 标准测力仪 | 2(台) | 否 | 无 | 12000 |
2-4 | A02100504-测力仪器 | 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装置 | 1(套) | 否 | 无 | 150000 |
2-5 | A02100504-测力仪器 | 机动车转向盘力/角仪检定装置 | 1(套) | 否 | 无 | 35000 |
2-6 | A02100311-眼镜 | 综合验光仪检测装置 | 1(套) | 否 | 无 | 5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2100599-其他试验机 | 消声池体 | 1(套) | 否 | 无 | 300000 |
3-2 | A02100102-压力仪表 | 给排水系统、水循环系统 | 1(套) | 否 | 无 | 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合同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属于货物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包2
包3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
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
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5-09 08:38至2022-05-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5-30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屏东路9-3号
联系方式:87856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0591-87679352、8767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容、刘晓凤、马光锦
电 话:0591-87679352、8767937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