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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三年行动方
案(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8-8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小型微型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简称小升规企业),不断夯实我市经济发展基础,增强内生动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深圳市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关于扶持小微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发展战略,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小升规企业,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三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00家,新增规做精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5000家。

二、充分挖掘培育“小升规”企业

()制定小升规年度工作方案。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市政府每年下达的任务目标,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制定我市小升规企业年度工作方案,对全年目标按区进行分解,安排布置年度主要工作。(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加强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以全市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对象,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各区按我市小升规目标任务数的1.2倍建立重点培育库。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各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予以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税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问题台账。针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库,建立小升规培育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协调解决台账,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在企业用工、融资支持、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发展等方面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建立联系人工作机制,提供一对一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落实。(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加强小升规运行监测。按季度对小升规培育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于满足纳统条件的企业,服务指导企业准备入库材料,按国家统计制度及时纳统。(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做好小升规政策解读。市、区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规下企业政策宣讲会,帮助小微企业用足用好政府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升规发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媒体报刊、微信公众号、i平台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实时提供扶持政策、统计知识等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统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开展小升规系列培训。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和企业家培育工程,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创新创业、企业管理、投融资等专题培训,招录对象优先面向小升规企业。(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支持“小升规”企业稳定发展

()扎实推进规做精。以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入库培育、指导服务,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小升规企业梯度发展壮大,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支持技术改造。鼓励小升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分档分类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10-20%的资助,资助上限为5000万元,对其中采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还可叠加享受货款贴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一)加强数字化赋能。支持数字化服务机构针对小升规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推出低成本、快部署、易维护的服务应用;鼓励小升规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二)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搭建专业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动小升规企业与本地头部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大企业生产链和供应链。组织开展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小升规企业参加头部企业命题赛,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对获奖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三)支持市场开拓。组织小升规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商品展销会、新品发布会、发展论坛等线上线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构建小升规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桥梁,引导电商平台指导企业建立网上直播间、网上会客厅、新媒体营销平台等,助力企业快速拓展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商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升规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合作对接活动,搭建投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引导和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有潜质的小升规企业出台专属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优惠担保和其他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担保费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五)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升规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市、区联动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程度减少退库数量。(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统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十六)完善服务体系。依托i平台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打造企业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依靠和发挥区、街道贴近企业、了解企业的优势,各区将升规3年内的企业纳入领导挂点服务范围,构建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小升规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小升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四、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小升规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小升规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各区要建立小升规培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调动辖区相关部门、社会服务机构多方协同落实本行动方案。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大力支持小升规企业发展,重点面向小升规开展本领域政策宣讲,努力让每家企业了解读懂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小升规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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