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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新行标”五月实施

发布时间:2024-4-2     来源:网络    编辑:衡格格    审核:张经纬 王静

随着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不仅承担着公共卫生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日常检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还发挥着一锤定音的作用,其能力建设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也成为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应急能力的重点,实验室装备和检验能力建设已成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衡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2023年12月15日批准WS/T10001-20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发布,于2024年5月1日实施。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水平直观上反映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成效,实验室仪器设备作为机构运行的硬件基础,既要确保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督等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资源浪费、配置不均。

WS/T 10001-20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方案适用于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所承担的专业类别、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专业仪器设备。建议适配企业仔细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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