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发〔2024〕9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本文有删减)
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既稳增长又促转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废旧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供给和服务,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行业升级。推动终端消费向生产制造传导,积极争取优势产品、优势装备进入国内设备更新大市场,以设备更新实现产业焕新,建好建强国家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到2027年,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针对工业母机、机械、轻纺等传统行业,加快服役10年以上机床等落后低效设备更新替代。针对航空航天、重型装备等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一批试验检验设备。
2.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广应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智能制造装备,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速“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推进千兆光网、算力中心等建设,全域、全链、全环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
3.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推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应用推广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装备,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泵、冷水机组、冷库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换代。积极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按年度有序推进30万千瓦以下老旧煤电机组以旧换新,加快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建设,支持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机以旧换新、以大换小。加大工业固废处理设备设施更新升级。
4.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更换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快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推动危险度高、强度大、重污染等工序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加强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提高煤矿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推广应用煤矿智能化、自动化技术装备、智能化监测监控系统、灾害预警系统,提升煤矿开采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换代。以粮食千万吨增产计划为引领,以大规模场景应用为推动,统筹用好农机更新补贴和优机优补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更新,推广应用高端智能农机,巩固提升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智能化播种机等优势农机产品进入国家消费更新清单。2024年,预计更新农业机械17万台以上。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更新,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实际调整细化补贴分档,建立报废农机残值指导机制,优化补贴申请流程,加快推进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技术落后的播种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换代,推动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纳入补贴范围。
2.加快推进农机结构优化,加快大垄合理密植、保护性耕作、秸秆离田、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加大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机械等复式、高效、绿色、智能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力度。
3.推广应用高速智能播种机、大载荷农业无人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履带式全地形收获机和鲜食玉米收获机等高端智能农机。加快更新气力式播种机、智能植保无人机等高端智能农机,推进建设国家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
(三)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到2027年,完成技术落后、不满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设备的更新改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加装,建立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台账,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有序推进使用超过15年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2.加强供水、供热领域设备更新,更新改造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等问题的净水厂和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及热源供热系统设施设备,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建设,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更新供热老旧管网500公里、供水老旧管网400公里。
3.推进城镇智慧供暖,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传统供热体系融合,大力推进智慧供热项目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智慧供热,推动供热企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4.加快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对存量建筑的外墙保温隔热、建筑外窗、供热装置设备等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电能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2024年,实施既有建筑能效提升500万平方米。
5.推进生命线安全改造,积极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动在燃气管道高后果区增设智能监测点位。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统筹设备建设年限、智能化水平、防控需求等情况,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升级。
(四)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交通运输设备报废更新,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促进交通运输设备低碳转型。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中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推进落实。
1.推动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淘汰高排放燃油货车,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使用年限满13年或行驶里程达40万公里的公交车报废更新,鼓励支持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更换,在保留适量应急传统能源车辆的前提下,力争新增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退出运输市场,到2027年,累计报废4.3万辆。
2.推动铁路绿色低碳转型,更新淘汰老旧型铁路内燃机,稳步推进电气化改造,进一步减少内燃机车牵引比例和燃油消耗,推动铁路装备升级。到2027年,累计更新老旧铁路内燃机235台。
3.推动航空装备和船舶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更新10年以上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提高航空工具能效。加快老旧船舶报废更新,严格执行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推动存在安全隐患、运行效率低下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鼓励建造适合“江海联运”、“界江旅游”等新型船舶。到2027年,累计新建运输船舶30艘,淘汰报废船舶60艘。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
(五)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加快老旧设备淘汰升级,有序应用先进设备、绿色设备、智能设备,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分别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推进落实。
1.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设备更新,依托基础学科高水平基地、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基地、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基地建设,加快淘汰落后、老旧教学科研仪器。引导高校聚焦新质生产力、“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产业领域,联合购置“高精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设施。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更新实训设备、工学一体化设备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促进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标,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配备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与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相协调的装备,推动构建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体系。
2.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推动冰雪、康养、文娱等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冰雪旅游设备、客运索道、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电子竞技转播等设备更新改造。围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民宿、酒店以更新带创新,重点推进门禁闸机、景区导视牌、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等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新质生产力赋能提升,推动智慧旅游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可穿戴智能文旅体验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文旅服务质量,提升文旅消费体验。
3.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大手术机器人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设备、终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公立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增设卫生间,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用好国家政策,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先支持报废更新。由省商务厅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推进落实。
(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2.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支持报废汽车更新激励政策,研究制定我省报废汽车更新、二手车置换更新具体奖励措施,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消费券、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统筹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合作,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七)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支持旧家电淘汰更新激励政策,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及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方式,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积极开展促销活动。
2.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
(八)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居民小区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公益入户检修等家装便民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培育家居新增长点。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家居适老化改造业务,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
2.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拓展智能家居场景应用,鼓励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本间,优化家居市场环境,支持企业开展家居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生产。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落实《黑龙江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环节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推进落实。
(九)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供销社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加快“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
2.落实我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将回收网点网络建设纳入各地有关规划,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拓展再生资源企业回收网络范围,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管理部门车辆历史信息共享和对外查询应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监测回收拆解行业产能情况并及时预警,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
3.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鼓励回收企业和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报废农业机械代存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十)大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1.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提升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二手车对俄出口,拓展二手车海外市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
2.落实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交易前信息清除相关要求,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加强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十一)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1.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
2.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打造航空整机、配套、运营、报废拆解再制造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和技术体系,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延续利用和梯次利用,率先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零部件再制造。
(十二)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1.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落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加快推进齐齐哈尔、大庆、鸡西、七台河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哈尔滨国家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持续推广杜尔伯特经开区绿色园区建设经验,争取更多产业园区建设国家级绿色园区。
2.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按国家部署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鼓励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推进建设国家生物质燃料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