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一轮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为确保奖补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励企业创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总体安排
新一轮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期初奖补资金的95%用于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进行“三新一强”重点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的5%用于对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赋能。用于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奖励300万元、B档奖励285万元、C档奖励27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应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严格按照奖补资金规定,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账户,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企业须定期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全过程监督奖补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实施、绩效完成等情况。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以及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三、资金分配情况
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期初奖补资金拟对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5家A档企业、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等20家B档企业、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15家C档企业进行奖补,详情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期初奖补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