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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引关注 教育部对此回应

发布时间:2025-3-3     来源:分析测试百科网    编辑:衡盛楠    审核:张经纬 王静

近日,辽宁省某高校电气专业硕士研究生李同学提出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建议,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教育部对此作出正式回应,表示将积极推动高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全面开放与充分共享。

李同学指出,当前科研理论学习门槛降低,但实验验证资源仍显不足。他提出三项具体建议:一是高校实验平台面向社会有偿开放,通过开发预约小程序,方便高校师生、企业和社会个人预约使用实验室并进行合理收费;二是针对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录制标准化操作教程,设备申请使用人经过高校考核后,可根据教程正确使用仪器;三是完善鼓励全社会参与科研的政策,例如,若研究成果发表于《Nature》等顶级期刊,可给予申请相关高校博士项目的机会。

对此,教育部表示,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及2017年科技部等部门发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以来,全国已构建覆盖31个省(区、市)的科研仪器共享网络。

目前342家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已接入国家管理平台,14.1万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实现开放共享。这些仪器涵盖分析测试、数据计算等多个领域,为全社会提供服务。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明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布。此外,管理办法还通过后补助机制鼓励开放共享,并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保障,提高一线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李同学提出的博士申请激励措施,教育部表示,这涉及高校博士招生自主权,可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根据现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价,相关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辽宁省早在2013年便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2023年,该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达7863台(套),平台网员单位已达217家,涵盖省内大部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部分科创企业。辽宁省的共享平台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还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判断,为用户提供更高效的技术支持。

专家指出,高校仪器开放不仅缓解了社会研发资源短缺问题,更促进了产学研协同创新。例如,大连理工大学通过共享平台年均服务外部机构超千家,助力企业攻克技术难题156项。随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居家科研”“企业-高校联合实验室等新模式有望普及,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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