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0年起将全面实行。现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2007年底前需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将被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在1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强调,国家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据介绍,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意味着,自2009年起,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凡是有环境违法行为、排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不得上市;2010年底前,完成强制淘汰或关闭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
水污染防治现存五大瓶颈
据介绍,当前我国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还没有明显降下来,全国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江大河已经不堪重负。
周生贤指出,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突出表现为五个方面:
水污染相当普遍。据统计,2006年,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国家监测的744个断面中,劣V类的近三分之一,重点流域超过40%的断面水质未达到治理要求,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
水污染治理滞后。工业点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与农村面源污染相互交织、叠加,构成复合型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
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过去在规划布局上,不少化工、石化等重污染企业都建在江河沿岸。据统计,全国两万多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黄河沿岸的近3800家。一旦出现生产事故可能引发大范围水污染事件。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全国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45,而国外先进水平为0.7~0.8。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水生态遭到破坏。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生态警戒线。
三类项目一律停止审批
从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到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再到此次的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总局已将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战略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该战略部署,近期目标是,“到2008年年底前,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到2010年年底前,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主要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0%以上,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增强。”
据悉,为保障目标实现,国家将组织科研力量,划分出河流环境敏感区域,组织制定更为严格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将于2010年起全面实行。对于现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2007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周生贤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从六方面着手加强河流污染防治:从严控制各类污染排放,凡是向河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直接大量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一律停止审批;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统筹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