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国质检标联[2002]209号)发布以来,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标准总体水平得到提升,标准体系不断健全,采标工作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国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贸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加快采标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采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采标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采标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履行入世承诺,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二是有利于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促进贸易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升我国标准总体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四是有利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采标工作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步发展。由于投入和认识上的局限,采标工作还存在统筹规划和研究不够,配套措施乏力,系统性、有效性不强等问题,影响了采标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只有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对采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国进一步加强采标工作指明了方向。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大力推进采标工作,加强采标研究,争取采标主动性,增强采标工作有效性,充分发挥采标工作在提升我国标准总体水平、促进贸易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未来一个时期,采标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科学采标、主动采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不断提高我国标准水平,为提升我国综合竞争力,促进贸易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采标应基于科学研究,经充分论证,既要遵循国际惯例,也要符合我国国情。
2.积极主动。制定国家标准要考虑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问题,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主动采用。尽早介入与我国产业相关的国际标准制定,反映我国的技术和国情,甚至以我为主制定国际标准,变被动采标为主动制标。
3.企业为主。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创新的主体,也是采标工作的主体。与产品、贸易等相关的采标项目都应以企业为主体参与或承担。
4.国际国外并重。采标的对象主要是国际标准组织及其认可的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不适用时,可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三、主要目标
(一)第一阶段目标。到“十一五”末,我国采标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出口产品百分之百采用国际标准,并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相关要求。
2.食品、消费品等领域安全性能方面的标准百分之百采用国际标准。
3.进出口贸易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检测方法标准百分之百采用国际标准。
4.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重点领域是:钢铁,有色,无机化工,石油,新能源,航空,机床,汽车,电子元器件,农业装备,信息技术,低压电器,工业自动化。
5.国家标准采标率达到85%以上。
(二)第二阶段目标。在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国标准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国家标准采标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国家标准采标项目的制修订,提高标准水平。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立项、经费安排优先考虑采标项目,凡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