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将成为浙江吸纳民资的新通道。2009年5月20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股权投资基金领域,以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富于弹性”的地方金融体系。根据目标,到2012年末,该省力争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社会资金规模达500亿元以上。
在《意见》中,浙江提出构建“多层次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包括产业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对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支持方面,《意见》给出了诸多政策优惠,如对从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可给予3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对在省内注册资金1亿以上、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0亿且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大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批准可享受金融机构总部相关政策;公司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等。
在股权投资公司最为关注的投资企业上市和退出路径方面,政策也予以“关照”。如:重点投资的成长型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积极推荐上市;支持引导管理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份,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浙江省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该省备案的创投企业已达60家,涉及创投总资本超过52亿元,备案创投机构的总数和管理团队总数均居全国第二,创投机构总数占全国的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