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2009年第63号文发布公告,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8月28日正式收到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量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0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采用X光机技术或X射线加速器技术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能量在100千电子伏以上),但不包括采用X射线交替双能加速器技术(IDE Technology)的第二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被调查产品名称: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英文名称X-Ray Security Inspection Equipment。
物理特征: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是采用X光机技术或X射线加速器技术的安全检查设备,主要由X光机或X射线加速器分系统、探测器和数据采集分系统、机械运行分系统和电气控制分系统组成。能够实现对被检测物品不开封检查,通过人机界面交互,实现多种图像处理功能和系统管理功能。
主要用途:广泛应用于各种安全检查及海关查验,主要通过图像识别检查行包、货物、集装箱、车辆等载体藏有的武器、爆炸物、危险品、走私品以及其他可疑物品或限带物品。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22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