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台办,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推动海峡两岸投资合作,实现两岸经济互利共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联合制定了《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国 务 院 台 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台办,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推动海峡两岸投资合作,实现两岸经济互利共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联合制定了《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国 务 院 台 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 京ICP备13023518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380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1号楼6层 | 邮编:100037 | 电话:010-68596456 / 68596458
战略合作伙伴、技术支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经网(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