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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十二五”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发布时间:2011-9-19     来源:中国建设报

       831日,北京市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北京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北京建筑节能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今后五年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争取到2015年北京的建筑节能工作实现节能量620万吨标准煤的预期性目标,占全市十二五时期节能目标的4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按照规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造,2012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率先执行节能75%的设计标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热源和管网热效率指标达到世界同等气候条件地区先进水平。组织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温控系统改造;组织1.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组织城区6000万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63座单台蒸吨20t/h以上的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新增浅层地能或污水源热泵采暖的民用建筑1800万平方米,新增使用太阳能生活热水的民用建筑面积1.1亿平方米,新增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采暖的民用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面积600万平方米。2015年前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积达到建筑面积总量的8%2015年当年建设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十二五时期累计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从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性园区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园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到2015年,产业化建造方式的住宅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

      为保障“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大标准贯彻力度。二是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调控体系,建立建筑节能的市场推进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三是强化建筑节能的市场监管。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公共建筑和供热企业节能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建筑能耗计量、监测技术基础;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四是加快研究和推广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产学研单位合作,增强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加快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五是完善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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