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北京市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北京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北京建筑节能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今后五年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争取到2015年北京的建筑节能工作实现节能量620万吨标准煤的预期性目标,占全市“十二五”时期节能目标的4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按照规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造,2012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率先执行节能75%的设计标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热源和管网热效率指标达到世界同等气候条件地区先进水平。组织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温控系统改造;组织1.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组织城区6000万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63座单台蒸吨20t/h以上的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新增浅层地能或污水源热泵采暖的民用建筑1800万平方米,新增使用太阳能生活热水的民用建筑面积1.1亿平方米,新增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采暖的民用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面积600万平方米。2015年前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积达到建筑面积总量的8%。2015年当年建设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十二五”时期累计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从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性园区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园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到2015年,产业化建造方式的住宅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