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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6年版)》

发布时间:2017-1-12     来源:工信部

导 读:

为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在广泛听取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完成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并正式发布。新版《指导目录》包含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装备、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装备、大型冶金矿山装备及港口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型施工机械、新型轻工机械、民用航空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成形加工装备、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等14类重大技术装备,自13日起实施,《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装〔20172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做强中国装备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加快推进首台(套)推广应用,根据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制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工信部装﹝201536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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