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产业竞争说到底是企业的竞争。当前,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投入、产出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工信厅厅长谢志成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企业整体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突出,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实现创新目标由企业确定、创新要素由企业整合、创新成果与企业共享。
谢志成表示,从国家层面,需进一步明确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的总体要求、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突破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支出的经费,推动企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建立企业重大研发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资源,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联合体,着力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企业到高校、科研机构领办或主办面向产业研发的平台,提升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对国家布局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持。
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跨部门的关键核心技术识别机制,绘制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图谱。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开展行业基础技术研究,解决产业基础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建立企业创新项目容错机制,企业承担的重大攻关项目,因技术不确定或市场变化导致失败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在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的前提下,应免除相关责任,已发生的攻关费用中经审计认定的财政支持资金不予追回。
四是强化企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产创新产品首购首用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细化强制采购具体规定,并在创新产品发布和认证机制、税收减免和财政奖补政策等方面出台更多有效举措,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优先使用企业创新产品,为创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是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重点领域急需和紧缺高精尖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用人机制,推行新型学徒制,引进培育国际领军产业人才。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向应用技术类高等学校转型,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职业技术学院。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大优秀企业家表彰宣传力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开发适应创新链和产业链不同环节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促进科技中介综合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提供经纪、评估、服务和咨询等专业化及社会化服务。
六是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国务院成立支持企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信、发改、科技、教育、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与企业创新相配套的平台载体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引培和评价、职业教育、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支持和推动企业创新的浓厚氛围。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支持企业创新的各类专项资金,由产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