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发出“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信号后,可谓是“大行动不停,小动作不断”。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也在极短时间内,反复出现在大众视野,成为继环保督察后,环保人重点关注的另一大“风口浪尖”。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相关机构的严惩措施也“纷至沓来”,大批通报、从重罚款、立案判刑、约谈警示......
这时候,摆在一众第三方机构和环保人面前的、值得讨论的话题是:这合理吗?
01 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合理吗?
一直以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行业中拥有双重身份:它既作为企业的“治污保镖”,又作为政府的编外监管。
对于缺乏专业环保知识和技术的企业来说,它可以提供检测、治理、环评等服务,满足企业的环保需求。
对于难以全面监管所有企业环保行为的政府来说,它可以填补政府监管盲区,帮助督查和指导,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
但最近几年,部分第三方都干了啥?
河北一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部分环评文件存在环评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等情况,涉及5地10家排污单位,涉案金额达11.69万元。
福建某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水质检测分析时间早于采样时间,实际并未对所采水样进行铜和锌含量的检测。
浙江某纺织印染企业委托某第三方环保运维公司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在外排泵出口管道处设有一处旁路,导致COD检测浓度与实际相差很大,帮助企业掩盖偷排行为。
浙江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保设施自主验收时,用低浓度的生活污水代替企业的外排废水,出具虚假的验收报告。
此外,还有更多第三方治理单位偷排、第三方在线运维公司弄虚作假、第三方危废处理单位乱倾倒的法律纠纷等等,也难怪第三方被国家和政府重点盯上了。
既然做不到自觉,也好说不听、屡查屡犯,那就只能打一场全面整治的“硬仗”。
严惩,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02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原因何在?
- 山东某环境检测公司因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公安机关立案,截至目前已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4人,案件仍在侦办中。
- 保定某热力公司联合第三方监测机构多次人为修改污染物的操作记录,涉嫌篡改污染物监测数据,6名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并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130475元。
- 福建一环境检测公司因存在编造原始采样监测记录,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被处罚5.17万元,并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
-
……
明知道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甚至于生态环境部打出遏制造假的组合拳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什么仍还愿意以身试险,甚至一犯再犯,拒不收手?
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谋求更多经济利益或者短期利益最大化。
从大部分第三方机构环境违法主观意图来看,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转而牺牲环境质量。
例如,在检测过程中隐瞒实际数据,让企业尽快合格通过,从而增加环保服务费用或者承接更多未来业务。
第二,企业与第三方机构长期合作,极易产生利益共同体,难以有效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有些非法排污企业只算投入小账不算生态大账,与动辄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治污投入相比,在环评、监测、验收等环节做点手脚无疑更‘划算’,一些环保服务机构抓住排污企业这一需求,双方一拍即合、同流合污。”江西某县生态环境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第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市场乱想丛生。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门槛较低、低价竞争、资质挂靠、虚假报告、劣质服务等成普遍情况,严重扰乱正常行业秩序。
“经常雇没有资质的人来编制报告,许多项目环评工程师没怎么参与就签字了”。
“对于一些小的第三方机构来说,为解燃眉之急而招收不专业的人员,使得环保服务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环境状况。
“某些不具备环评编写资质的第三方,擅自承揽环评业务,随后转包编写、资质挂靠。”
因为种种原因,经营受阻、利润下滑成了很多规范的第三方机构的常态。为了承揽更多业务,维持企业经营,它们不得不“随波追流”,进行低成本、高收益的环境犯罪行为。
第四,缺乏有效监管,处罚力度尚不足以震慑弄虚作假。
虽说是严惩,但从现阶段曝光的诸多第三方弄虚作假的处罚案例来看,主要呈现“数量多,但处理力度不大”的势态。
相当一部分弄虚作假的第三方只受到罚款处罚,低至百元,上至十几万,打击力度略显薄弱,这也给那些游走违法边缘的第三方提供了造假的“勇气”。
总之,弄虚作假的理由千万条,不仅破坏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形象,损害了实际生态环境,也降低了公众对环保产业的信心。
所以,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合理且必要。
03 惩治步履不歇,但不能忽视第三方正面作用!
只不过,我们不能忽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正面作用,政府和环保单位也要深思熟虑惩治方式。
其一,应当审慎对待通报环保违法行为的方式和内容。
通报的方式和内容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谴责或诽谤企业,导致企业的商誉和形象受损。因此,在通报环保违法事件时,政府应该注重事实真相,避免夸大和歪曲事实,避免对企业不必要的打击和影响。
其二,应当关注政府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态度和措施是否合理。
处于承担环保监管和技术服务等的重要位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的环保服务,也为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数据和信息。
当政府处理第三方机构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时,应该审慎权衡,注重事实真相,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手段,既维护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也保障企业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不让它们“心凉”。
其三,应当注意政府、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之间的协同和互动。
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合力解决,只有三方合作,才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四,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激励企业积极开展环保行动,支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创新和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环保产业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合理,但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和权衡。
对于第三方自身而言,接受社会与有关部门的监督已经是无法避免的。既然回避不了,就向前看、向好看。
最后,不管是排污单位还是第三方服务机构,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不要轻易贱踏“环保”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