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一揽子激励政策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为实现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总体水平领跑中西部的目标,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就“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一揽子激励政策。全省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企业获政府补助资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企业可按合同约定,采取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首次缴纳的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此外,湖北省将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新兴产业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全省将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并给予贴息或补助,对重大示范应用工程实行政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优先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