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同志《论科技自立自强》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中,科技成果的转化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树立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创造价值的激励导向,营造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各展其能、各尽其才。”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通过营造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进而激励科技人员的重视。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旨在为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但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篱笆墙”,比如,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未能设立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第三方科技转化服务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相对不足;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创新能力不强、资金实力有限、缺乏对接渠道等原因,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相对较弱;一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改革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障碍、尚未真正落地,等等。
未来需要进一步拆除“篱笆墙”,探索营造适合中国实际的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构建应坚持“企业主导、高校参与、政府推动、强化协同”的基本原则,在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端、供给端和运营端同时发力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辅以政府部门构建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设施,共同打造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疏通科技成果“样品-产品-商品”的快车道,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各展其能、各尽其才。
第一,推动大型企业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拉力。企业的科技成果需求能够最大效果地从源头拉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运转。比如某科技型集团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以服务于自身业务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搜集科技成果应用于集团的相关各产业线的新产品,取得了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借鉴此思路,依托大型龙头企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平台,充分利用大型企业在技术、资本、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技术孵化、市场咨询、金融支持等转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加入或利用大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平台为自身提供服务。
第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供给平台”,施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持续推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调动是保证科技成果转化链条运转的关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成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供给平台,立足本单位优势科研资源,探索以基础研究为支撑、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同时,应助推该平台致力于推动所在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形成以收益分配明确为核心的利益机制、以评价体系改革为核心的任务机制、以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为核心的兴趣机制,来协同提升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第三,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运营平台”,克服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阻力。当前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打造尚需时日,由此造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运转阻力可以通过专业第三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来克服。可以探索引入国外专业第三方机构,以其相对成熟的成果评价、竞争情报、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体系,弥补我国转化机构的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在第三方机构的辐射下,加快提升本地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第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设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丰沃土壤。各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快速发展需要根植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配套设施“土壤”中,补充“土壤”中的“氮磷钾”三要素,即人才、资金和知识产权。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市场,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有意愿、有能力的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纳入到紧缺人才目录,打造我国专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
二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体系。国家、省、市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为科技成果转化在种子、天使、产业化等各阶段提供资金保障。联合银行、财税、券商、法律等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为优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围绕知识产权的运营实施、交易评估、维权评议等构建一条龙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法律、咨询、代理、培训等各个相关业务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