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25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6个部门344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5.3万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71个。
总体看来,与2024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599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100%,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273小时。参评的71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按照《细则》相关要求,形成了评价考核结果。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中有15所高校,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东北大学。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191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3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开放共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制度、通用仪器运行使用率低等问题,考核结果为较差。
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对连续两次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规定对其通用性强但使用率比较低、开放共享差的科研仪器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或由高校院所在单位内部调配。
具体评价考核结果如下: